日前經由BloggerAD推薦,接受自由時報電話採訪,記者沒有說採訪何時會見報。沒想到週日中午接到台視新聞部電話,說在當天自由時報上看到我的訪問,他們主管認為這個Topic很有趣,希望可以來家裡訪問我,晚間新聞會播出。對於這類採訪,我原則上都不會拒絕,因為這也是他們的工作。就像走在路上,有人發傳單、面紙,我一定會拿,舉手之勞可以幫助他們工作順利完成,何樂不為?不過台視這個訪問,我猶豫了一下,因為前一晚,已經超過一年天天好眠的我,竟然失眠到上午八點,連小若的運動會都因此無法出席。但又轉念一想,來家裡訪問,是孩子們可以參與的難得經驗,我問記者小姐,孩子可以入鏡嗎?她說OK,就是很生活化的一面,就約好當天下午三點的訪問。

我氣色沒有很好,胡亂打點粉底,眉毛都懶得畫,更別提隱形眼鏡,心裡偷想著反正現在新聞台那麼多,台視新聞應該不會有太多人看的。倒是小若自己換上她覺得是辣妹的短裙、長襪,興奮地不得了。鏡頭真的來了,一點都不怕生,中間還跑進房間換造型加了髮圈,也主動去拿我以前上報的檔案給記者看。最後攝影記者補畫面時,她更主動坐在我旁邊開始畫畫,真是超級搶鏡頭的小孩。難怪隔天老黃去公司,好幾位同事都說:我看到小若上電視了!

訪問過程中我就一直跟記者強調,無論流量或是透過blog增加額外收入的金額,我真的都是很小卡。我的Google Adsense放好久了,應該有二年吧,久到我都忘記啦!這中間就收過二次Google的支票,每次100美金,第二次的支票還不小心被我弄不見了,我正計畫累積到下一個100美金後,就拿掉Google Adsense,但以目前累計的速度,可能還要半年吧。看到這邊好心的朋友,有空請幫我點一下旁邊的廣告吧,讓我可以快點拿掉Google Adsense。

至於BloggerAD,如果不算寫手的話,每個月不會超過台幣三百。寫手推文更沒有記者在報導中說的:家裡隨處可見試用的產品。除了試讀新書,我會分類在讀讀書,其他的試用或推文,都分類在工商服務類,其中真的推文或廠商邀約,目前累計不會超過10篇。對於推文,試用、試讀,我都不排斥,可以搶先試用產品很有趣,將自己使用的感覺分享給大家,也是之前寫blog時一直在做的事情啊!但為了避免混淆,只要是推文或寫手,我會在文章一開始標示bloggerad。這是目前我的作法。

曾經擔任好幾年廣告主的我,接到一些推文的合作內容,常常會想這些公關或廣告公司真該打屁股,怎會同意廣告主或提議這樣要求合作的blogger?例如文章要求置頂二週,試想如果你的報紙頭條天天一模一樣,你會作何感想?如果我是廣告主,真的覺得這個blog效益很高,我會希望是從不同角度切入再發新文。對於其他媒體,我也建議要做關於blog的任何報導,一定派瞭解blog的同仁,畢竟blog跟傳統媒體屬性差異很大,很多邏輯思維是不能套用的。這次台視新聞,雖然時間很趕,但是文字記者很認真看了我的許多文章,交談起來,感覺就很愉快。

無論如何,這是小若第一次上電視。姊姊在他這年紀時,已經上過三次電視了,一次是陪我去東森購物台賣產品,她當臨演,另外二次是去上兒童節目,一個是公視的水果冰淇淋,一個是YOYO台的勞作節目。我問她,看到自己在電視上出現,是什麼感覺?她笑笑說:很好玩!哈,這應該會是她很棒的童年回憶之一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mystal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