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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到9點,回家前確定三個親愛的都到家了,繞去買甜甜圈給他們吃。今天坐上棕XX,又是不一樣的路線。好幾天沒開車上班了,公司巷子整修,我得將停車位先讓給老闆停。公司幫我另外找的停車位好遠,停好走路到公司要997步。運動是很好,下班太晚時,那條路月黑風高,以我年紀應該是不會有安全顧慮,但是心情容易受影響。想想還是沒事別開車。

所以這一陣子送小若去上學後,有時將車開回家停,有時就近路邊停,然後搭公車上班。我跟公車好幾年沒來往,除了萬年不變的2X6外,其他加上顏色開頭的我都不是很熟。不過要混熟不難,幾天下來,我知道綠XX會爬上山,棕XX會過隧道,6XX喜歡二個作伴來,0X越是尖峰越不容易見到蹤影,2X6則一如往昔的凶猛......。

但是我跟公車真是交情不夠好。若是車停家裡,6XX、0X就會聯袂半小時不出現,若是車放路邊,2X6也就開始鬧失蹤,呼~還好上車後可以專心休息,不必像開車一樣精神專注。

這二天早晚在車上、中午在星巴克我看完家事女神。之前看完試閱本,就對這本書超期待,公關書一到手,我立刻先放下正在跟黑旋風奮戰的夜巡者,開始隨著莎曼珊找到他的南森。跟穿著Prada的惡魔一樣,娛樂性十足,故事幽默溫馨,完全是會讓OL心有戚戚焉的小說。書中描寫媒體的狗仔文化(英國可是狗仔的發源地啊),對照台灣的現況,忍俊不住外也不禁要搖頭,一定要這樣嗎?小說終究是小說,莎曼珊最終選擇愛情,滿心期待迎向未來。為現實生活奔波的我類,透過小說,開懷笑幾回,放鬆幾小時,這本小說也就功德無量啦。

怎麼從搭公車念到看小說呢?真是離題太遠。言歸正傳,明天要去師大開會,該搭那一線公車呢?

PS。今天發現小若不必椅子協助,竟然可以開到五斗櫃上的床頭音響,這ㄚ頭,又長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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